小说《女儿的名字,是他写给白月光的情书》“毛虫爱吃蟹”的作品之一,安知夏陆珩之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女儿满月宴上,陆珩之当众公布名字。“陆不渝,陆珩之爱安知夏,至死不渝。”满座宾客都羡慕我嫁了好男人。可当晚,陆珩之却在书房喝得酩酊大醉。我心疼地端来解酒汤,却看到他手中攥着一张照片。照片上的女人和我八分像,侧头笑得很甜。我不安地翻到背面,一行字苍劲有力字刺入眼底,“陆不渝——陆珩之爱沈晚卿,至死不渝。”照片骤然从指尖滑落。我像被泼了盆凉水,浑身冰凉。三年的恩爱,竟是场骗局。既然如此,那我不要他了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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